身份证被限高能住酒店吗(被限高能住星级酒店吗)
限制高消费男子用他人身份证坐一等座,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做哪些事情?
3月17日11时10分左右,在深圳北开往上海虹桥的列车上,上海铁路乘警接列车长反映,7号车厢有男性旅客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民警立即到场处置。然而此时,男子却企图蒙混过关。原来这名男子是限制高消费人员,因为他无法乘坐一等座,所以用他人身份证买了一张一等座,再用自己的身份证买了一张二等座 专门用于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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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许多人对于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了解的不多,什么叫做限制高消费人员呢?
限制高消费人员,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老赖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的文书而被列为失信名单。那么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做哪些事情呢?我们看了相关的文件应该也会比较清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的规定,被人民限制高消费的人员无法购买飞机票、全部高铁票、动车和轮船二等以上座位,注意这里是直接无法购票,而不是可以买票不让你乘坐。因此如果你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你肯定是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的。
限制高消费,其实我觉得没多大用处。坐飞机高铁有很多是工作需要,限高只是给债权人的一种安慰,实际没多大用。该消费还得消费,否则怎么赚钱啊,现在把老板整的,法人不敢做,财产不敢放在自己名下,车不敢写自己名,钱也不敢放在自己卡上,并且婚还得离了,否则不一定什么事能牵扯到老板本身,所以现在很多老板都是光杆司令,啥也没有,爱咋地咋地,一旦限高了,出行就开车走,远道就坐房车,顺道还能旅旅游。不过已经被限制高消费的人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执行,不要在企图蒙混过关,给自己错上加错了。

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被限制高消费后,别人帮付钱开五星级酒店,债务人可以拿自已身份证入住吗?
不可以,债务人一旦被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之后,就算别人帮着付钱,当事人作为被限制高消费人也应该对高消费行为主动拒绝,否则在被多次发现或者符合一定条件,是会因为抗拒法律执行直接被拘留入住看守所的,更不用说拿着自己身份证入住五星级酒店这种直接挑战法律的行为,有钱最好先还钱,不要拿着别人的钱享受。
情况分析:
限制高消费令还只是民事责任不涉及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但如果挑战法律是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限高五星级酒店可以登记身份证吗
限制高消费后不可以入住五星级酒店,意味着也无法登记。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高令限制了什么:
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从立法目的角度讲,应该对买房子的行为予以限制,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执行人感到痛苦,从而主动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由于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因此限制高消费一定意义上是宣示性的。但是,一旦被发现违法,就会予以制裁,让其付出代价。
酒店怎么确认限高人员
【法律分析】:入住高档酒店都是需要高昂的费用,登记时会用身份证,管理系统是会看到是法院的失信用人被执行名单,入住时就会被告知限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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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限制高消费了,能不能住200元以上的快捷酒店?
不带星级的可以。限制高消费令可以住普通酒店,在被限制高消费令后,任何星级宾馆都是不可以入住的。
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身份证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办?
只有及时履行法院 的判决就可以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消费限制就会被取消。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