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杆哪个部门管理(道路上的限高杆归哪个部门负责)
什么部门有权在公路上设立限高杆?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才有权在公路上设立限高杆。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相关法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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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三十三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公路限高杆法律规定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了货车的通行高限——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这意味着,在4米或4.2米高度之下,对应的货车有法定通行自由。根据上述规范和标准,设置限高杆需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实施或同意,须符合法定目的要求,需履行必要程序,也需满足5米或4.5米的净高要求。所谓“净高”,就是指在这个高度以下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要确保规定高度内的空间完全畅通,即便是限高杆也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商场停车场内限高杆归哪个部门管
商场停车场内限高杆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
扩展资料: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此外,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区域,私自设置的停车场,我们可以通过要求其出示“三证“”,判断其是否具有营业资格。分别为:
1.停车场管理方办公室的备案证
2.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3.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若是不愿意出示这“三证”,极大可能属于违法私设停车场。属于个人利用国家土地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城建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映情况。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是行政机关私下跟营业主勾结,对私自设置的违规停车场不作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农村公路可以建限高杆吗?
不合法,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设立公路各种标志和限高杆。由于农村公路的设计技术等级较低,路基、面层和桥涵均无法承受重型车辆行驶。同时,绕行农村公路的重型车辆还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给农民出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为确保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农民的生命安全,经过公路部门、交通部门的批准,才允许农村公路设置限高杆。
我国并没有公路设置限高设施的统一规范的法规,限高设施设置、管理混乱是不争的事实。例如,限高的必要性问题,限高的标准问题,限高杆的提示问题,限高杆安装后的管理问题都没有规定。对限高杆的高度、颜色、材质等并无明确标准,不同道路设计标准不一,限高设置因地而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私设限高杆怎么投诉
根据相关法规,目前限高限宽类的标志都由交通局下设的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不过现实却是,各种机构和团体私设限高杆的现象十分严重,好像人人都能建个限高杆似的。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规定中强调了“净高”,也就是说,在这个高度以下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要确保规定高度内的空间完全畅通。即便是限高架也不行。如果有,说明这条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么就是违法的。如果设置了限高架造成了车辆和人身损害,那么设计、建设、验收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据了解,这个各地交通厅、交通局电话不仅可以举报限高限宽不合规,还可以举报乱收费、乱罚款、随意劫车等问题。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三百六十一条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