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不一定限高(被执行几次会成为限高)
一般的被执行人会被限高令吗
1、如果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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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正常执结,不会被限高。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扩展资料:
案例:
人民网 2016年01月03日14:29 报道:269个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为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其履行义务,北京朝阳法院针对188件执行案件,向269个单位及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老牌歌手张行赫然在列。
为保障限制消费措施能够切实得到执行,该院同时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旅游网站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朝阳法院此次发出限高令的188件案件中,被执行人为个人的案件为108件,涉及限制高消费人员109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案件80件,相关单位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一并被限制高消费。
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违反限制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人民网-269个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不是就等于限高了
两者不一样,限高是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也会被限制高消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远远大于限制高消费,被限高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申请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人不仅被限制高消费,而且银行信用度会降低,对贷款、子女上学都有影响。国家正在一步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措施,只会越来越严格,对失信人员也会进行公布,若是公职人员则会影响升职年底评先选优等等。所以,限高是初期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才是影响更大的措施。

被执行人一定会被限高吗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工有试用期。首先派遣员工是有试用期的,它的试用期考核单位是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企业可以退回给派遣单位,所以是用工企业可以设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工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失信执行人是一定有限高令吗
不是一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扩展资料:
限制高消费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在网上订到了高铁票,是G开头的,二等座,是可以坐吗?
失信被执行人,在网上订到了高铁车票是可以乘坐本次列车出行的。对于失信人员,主要是控制其高消费,不允许购买一等座或商务座席。二等座属于普通座位,可以坐的。
机关、村委为失信人,法定代表人限高吗
机关、村委为失信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会限高,因为失信和限高是不同的惩戒方式,即使村委和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也不一定失信,就会限高。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