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被拍限行能申请免罚吗(深圳被拍限行能申请免罚吗现在)
深圳限行一年有几次免罚
深圳限行一般是是有3次机会免罚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具体分析,和违法交通法规的严重程度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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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粤B牌车主(即是外地车)在深圳辖区工作日早晚高峰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的,从第三次起将处300元罚款、记3分,即前两次违反限行规定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深圳限行一个月有几次免罚
两次免罚,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深圳限行每月一次机会指的是外地车每月可提前申报,获得一次在限行时段和区域行驶的机会,而未提前申请,且违反深圳限行规定的照章扣分罚款。
早晚高峰期间,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深圳全市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深圳高峰限行外地客车主要指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外地车可通过提前申报,被准许每月申请一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记得提前一天申请外地车免限行通行证。
限行规则:
(一)只限制高峰通行需求,不限制一般通行需求。
深圳“限外”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综合全年来看,限行时间占到总时间的13.8%。
(二)只限制通勤需求,不限制营运客车通行需求。
深圳“限外”措施针对性明显,通过限制异地车辆早晚高峰通勤交通来防止车主利用购买外地车来绕开“限购”;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异地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不受“限外”措施限制。
(三)处罚重点车辆,保证宽容度。
一辆外地车在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并且第一次、第二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简称“一日一次、三次起罚”。
同时,登录深圳市交警局网站“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自助申报”入口,提前申报,可以“豁免”每月1次在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深圳限行有几次免罚
深圳限行一般是是有3次机会免罚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具体分析,和违法交通法规的严重程度有关系。
不是粤B牌车主(即是外地车)在深圳辖区工作日早晚高峰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的,从第三次起将处300元罚款、记3分,即前两次违反限行规定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深圳限行第一次违反限行规定被开了罚单扣了驾驶证3分罚300元未缴纳怎么样申请免罚?
带好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一些证件,就近找个交警队,咨询下是否可以申请免罚。
1限行政策
一、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 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的中央 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 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 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北京车辆限行规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内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 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的限制:
(一) 警车、 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2政策实施
2009年4月6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举行 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社会车辆交通管理措施: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停驶时间由6:00--21:00调整为7:00--20:00,停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由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首次高峰时段停驶的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首次限行车牌尾号(含临时车牌):
星期一 5和0
星期二 1和6
星期三 2和7
星期四 3和8
星期五 4和9
北京决定继续试行交通限行措施 调整三项规定
北京市政府2009年4月5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但停驶时间由上次的6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20时,停驶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
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该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家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范围为该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
2009年4月2日上午,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的《实施〈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监测评估报告》首次对外公布。据监测,“每周少开一天车”期间高峰路网速度比“无限行”期间明显提高,工作日拥堵持续时间从7小时45分减少为2小时30分,特别是“严重拥堵”时间由1小时45分钟减为0。北京“每周少开一天车”限行措施将于4月10日到期,此后限行政策和措施会择机发布。截止到4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60万辆。
北京市政府5日下午举行发布会,宣布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北京市政府发布的通告说,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北京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北京市政府称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3九点质疑
北京机动车限行规定合理性和 合法性的九点质疑
一、为什么平白剥夺私车车主权益?奥运期间,有关部门提出单双号限行这一权宜之计,以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兑现绿色奥运承诺,因为奥运迫在眉睫,为了 “让国际社会满意、让各国运动员满意”,有车一族都响应这个号召,认为忍两个月没什么,所以大家都几乎一致积极主动接受了这个现实。但北京市政府现在有没有权利把剥夺私车上路权这一举措常态化(目前已确知要持续半年,原因应该是法律规定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生效时间不超过6个月,否则可能更长,而且此规定很有可能还要长期持续)?
二、为什么没有事先征求社会特别是私家车车主意见?关于北京市机动车是否应该长期限行奥运期间网上网下已有热议,有关部门并没有视而不见。
三、为什么仓促出台、急于实施?9月28日宣布,10月11日就要施行,这比奥运期间交通限行措施从发布到实施时间(奥运限行提前一个月6月19日宣布的)还要短很多,为什么?据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除外”,不知道这个仓促实施的规定有无违规违法?
四、为什么只依赖限行解决问题?政府出台任何方面的措施,都要有的放矢,基于大量的调查、分析,针对问题,针对主要环节制定可持续、可操作性的措施。简单把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归咎于汽车是头脑简单、让人悲哀的一件事情。如果单纯想依赖出台限行这一简单化措施,习惯用一刀切思维解决问题,注定要被人批评到自己无地自容。想想北京长年累月堵,到底有关职能部门作了那些有效的调研,听取了多少正面意见,采纳了多少合理化建议。为什么不进行公车改革,为什么不让公交更舒适,为什么道路疏导分流能力那么脆弱,为什么有的路段天天不重样的堵,到底有没有人认真研究拿出办法来??!!为什么总拿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的行政强制手段来掩盖问题!!
五、为什么只减免养路费?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公布此次限行配套措施,只说减免一个月养路费,那么保险怎么办?停车费怎么办?车船使用税怎么办?违反限行规定怎么办?都没有说!是没有考虑清楚吧!既然如此,为何匆匆宣布新政?
六、为什么不说明是试行还是长期执行?如前所述,规定到每年4月10日前限行,那么过后怎么办?这次是试行还是一锤子买卖?是试行为什么不说试行?为什么不说清楚?是看实验结果定还是再发布一个接一个临时规定?如此短视,还是没有考虑清楚吧!前几次限行时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数据在哪里?分析结果是什么?对策建议是什么?为什么每每拿群众利益不当事,每每要“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科学精神,只会招来众怨!
七、为什么不点对点、一对一地广泛告知?据我所知,此次限行采取政府公告的形式,只在《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等几大官方媒体公布,没有通过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每一名涉及切实利益的私家车车主点对点通知。大概官方相信民众一定会看报纸、听广播、上网,一定会关心这些规定,因而一厢情愿地要求私家车主自己找、自己看去。但有没有人考虑,如果有人没有看到、听到这些宣传报道,违章了怎么办?不要太相信现代传媒的力量,该谁做的本职工作还应该谁好好做吧!
八、为什么不说明如何保障公车限行措施落实到位?2006年11月,北京全市公车已达62万多辆。通告说,10月1日起北京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所有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谁也知道所谓封存、停驶公车的水分,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办法有没有?如果没有,不要拿广大私车车主开涮!!
九、为什么不向公众耐心说明?政府还是习惯指令行事。如此重大措施出台,一个公告了之,没有官员出来解释政策初衷、考虑因素、政策原因、下步打算、敬请配合等等!估计是怕!是不敢让大家质疑!现在的时代是沟通协商的。
深圳限行怎么处罚
深圳限行处罚如下:
深圳限行违章处罚规定
我市“限外令”今天起正式生效,81套车牌识别系统对外地车工作日高峰期在原特区内冲禁令进行自动抓拍处罚。在交警部门的人性化执法措施中,外地车冲禁令一个工作日只做一次处罚,前两次免罚。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外地车从今天起连续三天冲禁令,那该车将在周三被处罚300元,记3分。
限行违章前两次可以申诉免罚,第三次开始,每次扣三分罚款三百元。前两次没短信没提醒,第三次直接罚,准备好300块探路费,一周内只走一次避免连续拍照罚款,一个月之后没短信证明该路段无监控拍照。
深圳条例:五、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七、本通告自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施行。
深圳限行被拍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深圳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工作日早晚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以300元罚款、记3分。
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免罚机会。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
深圳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每车每月可提前在深圳交警官网申请入深1次。据悉,申报期内在深行驶不予处罚。
非深号牌载客汽车需要高峰期入深的,每车每月可提前在深圳交警官网申请入深次,申报期内在深行驶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