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限高(限高可以申请几次)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限高
【法律分析】:限高在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就可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后,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之后就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了。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如果申请执行人不签字认可,撤下黑名单,解除限高令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是完全履行判决裁判定确定的义务,并办理结案手续。第二种是提供了足够且有效的担保,并经执行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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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限高申请顺序
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法院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
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对他的限高没有期限。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才可解除限高,被执行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高,被执行人因生活、经营必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而需进行被禁止的消费活动等。失信的期限则因被纳入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分。有些情形下失信的期限为两年。
限高消费时间是多久?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会一直限制高消费。一般来说,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法院的判决书之后,并且还款全部完成,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高令了,这个时间大概是需要一个月左右。而如果没有履行完相关的义务,限高令将会一直持续下去。
如何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的限高令?
法律对如何申请债务人限高令没有规定。而对债务人高消费进行限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后可限制其高消费。法院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但是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